“十一五”减排任务完成已成定局
“十二五”期间减排污染物扩大到四项
2010-9-25 中国经济导报
日前在京举行的第六届环境与发展中国(国际)论坛暨第四届中国国际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成果展览会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指出,中国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已成定局。
周生贤在此次活动的主旨报告中表示,到目前为止,中国已经完成污染减排任务。他说,2006~2009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分别下降9.66%和13.14%。2010年第二季度,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幅比一季度回落近1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下降2.39%,“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提早一年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提早半年实现。
周生贤说,中国的污染防治能力大幅度提升,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综合作用日益显现。
2010年上半年,内地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约690万吨/日,燃煤脱硫机组3260万千瓦。截至2009年底,全国脱硫机组装机容量占全部火电机组的比重由2005年的12%提高到71%,城镇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72.3%。2006~2009年关停小火电机组6006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8172万吨、炼钢产能6038万吨、水泥产能2.14亿吨,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综合作用明显。
同时,集中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妥善处置多起重金属、类金属污染事件,编制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出台首个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保规划,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周生贤指出,部分环境质量指标持续好转。今年上半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I-III类水质比例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比例首次下降到20%以下,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下降0.2毫克/升;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0%。
据周生贤介绍,污染减排任务之所以能够提前完成,得益于多方面的努力:一是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明确为“十一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二是层层落实减排责任并严格考核;三是充分发挥“政策组合拳”的协同效应;四是不断创新环境监管手段。
周生贤表示,“十二五”期间在减排指标选择上,适当增加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将主要污染物由两项扩大到四项,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减排任务分解上,广泛听取各省区市意见,综合考虑各地的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力。在减排举措实施上,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坚持全防全控、重点攻坚、高效治理。进一步提高造纸、纺织、皮革、化工等行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启动县县建设污水处理厂工程,提高污水处理率和负荷率;继续加强燃煤电厂脱硫,切实加强电厂脱硝,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
周生贤强调,由于长期积累的环境矛盾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不断出现,目前中国面临的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重。在减排责任落实上,要严格责任追究,将减排目标、任务、措施层层落实到各级政府、各个企业,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完善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把污染减排与改善环境质量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减排目标着眼环境质量、减排任务立足环境质量、减排考核依据环境质量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由环保部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主办的第六届环境与发展中国(国际)论坛,以“推进节能减排,探索环保新道路”为主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榕明、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以及来自国内外的环保专家和国际组织代表600余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