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对118家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2010-8-25 福建日报
福建省环保厅、省经贸委日前下发通知,公布2010年度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据了解,今年福建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共118家,包括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5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钢铁、水泥、平板玻璃3个产能过剩行业企业,以及造纸、印染、制药等废水排放量较大行业的重点企业。
据悉,凡列入名单的企业,须在1年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将审核报告报送省清洁生产中心进行评估。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后,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的企业,按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