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口罩等商品今日起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2020-4-10 海关总署
4月10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本日起,对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手套、医用消毒巾等商品(详见附件)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4月10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本日起,对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手套、医用消毒巾等商品(详见附件)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电话:010-64778188
Email:cidpex@cnppri.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启阳路4号院2号楼
公众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