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维达纸业(四川)有限公司节水型企业称号的通知
 
2014-3-18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
 
  川经信环资函〔2014〕198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水务局、节约用水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13〕4号),在企业申报,市(州)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维达纸业(四川)有限公司基本符合“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并通过网上公示无异议。经研究决定,授予维达纸业(四川)有限公司“节水型企业”称号,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
 
  希望本次获得节水型企业称号的单位,戒骄戒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节水工作长效机制,瞄准行业先进水平,深挖节水潜力,带动行业用水效率的提高。各重点用水工业行业的企业,应学习节水型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牢固树立节约用水理念,夯实节水管理基础,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深入开展对标达标活动,积极推进节水技术进步,争创节水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