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支持工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2012-10-11 14:57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淘汰落后产能是工业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节能减排的重大举措,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广西财政紧紧围绕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积极筹集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不断完善落后产能有序淘汰退出机制。2012年,广西财政筹措安排奖励资金1.03亿元,专项用于奖励工业企业实现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支持淘汰落后电力产能2.4万千瓦,淘汰落后铁合金产能35万吨、水泥1630万吨、造纸31万吨,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做优广西工业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