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卫生执法局:任何卫消证字号产品都不能治病
2012-9-13 中国网
9月10日至9月21日,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局对昆明市范围内大型医药公司及其连锁门店、药店等经营单位带“消字号”的消毒产品开展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经营单位对消毒产品的索证情况,销售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存在扩大宣传疗效,产品许可证号是否符合要求等。
市卫监局医疗卫生监督处张处长透露,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张处长表示,按照国家规定,消毒产品不得在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中出现或暗示对疾病治疗效果的宣传、不得出现疾病名称,如阴道炎、牛皮鲜、神经性皮炎等。一些宣扬或暗示能够治疗皮肤病、妇科疾病、创伤等疾病的消毒产品均属虚假宣传。消费者自选购药时一定选择国药准字号产品,任何卫消证字号产品都不能治病。
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经营单位销售不合格消毒产品行为,市卫监局除要求违规产品下架外,还将对违规销售不合格消毒产品的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市民若发现违规经营消毒产品的现象可向市卫监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