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通过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2-8-20 南宁政府
近日,市长周红波主持召开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南宁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年)》、《南宁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南宁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事项。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南宁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年)》。该规划从建设区域性国际旅游城市、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组织中心的战略高度对我市的旅游业发展提出战略设想,内容主要包括:旅游资源分析评价、旅游发展战略、项目布局与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市场营销、生态环境与旅游资源保护、旅游产业体系规划、旅游人力资源规划、区域旅游合作与联动发展规划、旅游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近期规划等。规划明确到2015年,将建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1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15个,五星级旅游饭店10家,接待入境旅游者30万人次,国内游客8000万人次;到2020年,将建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2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个,五星级旅游饭店12家,接待入境旅游者92万人次,国内游客17790万人次。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南宁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会议指出,要以推动林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现代林业强市为核心,着力打造果品经济林基地、松树丰产林基地、竹林基地、香料林基地、珍贵树种基地等基地,造纸制浆业、木材加工业、林产化工产业、花卉苗木产业、森林旅游产业、竹藤加工产业、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林下经济产业“八大林业产业”,中国—东盟(南宁)林业产业物流园、广西北部湾现代林业产业加工基地、中国—东盟花卉产业园、横县木材集散中心、黎塘工业园林产加工区和芦圩工业园林产加工区等“八个产业园区”,进一步深化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和发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丰富林业产业结构,壮大林产业,实现林业强市的目标。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南宁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会议指出,重大项目仍是我市目前扩投资、保增长、调结构和转方式的重要力量,但我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缺乏有效约束,推进工作机制的执行力有待加强。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有必要出台《南宁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确定、保障措施、组织管理、考核奖惩等,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重大项目推进职责、提升市级层面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法律效力、规范项目选择标准和程序以及重大项目推进奖惩措施,有利于集中我市各方资源,支持重大项目加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