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海纸业用工超时 最低薪资不符合最低标准
2012-6-21 天津网
 
  茂海纸业员工王先生向记者反映,单位工作时间严重超时,从没有任何的加班费。面对员工的质疑,茂海纸业陈先生回应,我们的加班费都计算在工资里一起发给员工,不存在违规行为。
 
  王先生告诉记者:“茂海纸业纸板生产线每天2班倒,每班要工作12小时,而且环境极差,车间内空气污染指数极高,噪音污染非常严重。而且,工作期间没有休息时间,工作间也没有休息室,午饭、晚饭都在车间内吃,有时因为工作忙,个别员工就会失去吃饭时间,工作时间严重超出合法工时。”
 
  对于此事,记者联系到茂海纸业负责招工的陈先生,他表示:“我们公司规定,如果按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员工的工资是1050。现在员工工作12个小时,对于超出的时长,我们都会按照每小时6-7元不等补偿给员工。另外,公司员工每个月有两天的休息时间,都是带薪休假。”
 
  根据陈先生提供的薪金计算方式,记者进行了粗略计算,按照王先生每月拿到2000元工资计算,平时加班费应该为17元/小时,公休日加班费为23元/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为34.5元/小时,可以看出茂海纸业的员工工资明显存在不合理。
 
  另外,记者向劳动保障热线咨询了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工作人员表示:“自2012年4月1日起,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310。如果员工遭遇薪资问题,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