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花纸业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2012-5-23 紫荆花纸业
3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文件,正式授予我公司为“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全文如下: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我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同时,涌现出一批环境保护意识强、节能减排效果显著、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成效突出的企业与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居民幸福指数较高的社区。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进程,自治区政府决定授予银川市兴庆区燕鸽湖社区等11个社区为“自治区环境友好示范社区”称号、授予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7个企业为“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称号。同时,根据有关考核验收规定,取消中冶美利纸业集团公司等3个企业的“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希望被命名为“自治区环境友好示范社区”和“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在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环境宣传教育等方面再创佳绩,为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希望越来越多的社区、企业踊跃参与到环境友好创建活动中来,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共同推动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希望被取消“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称号的单位认真吸取教训,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理念,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建设生产清洁、环境优美、资源节约、安全环保、效益良好的现代化企业。
受表彰的7家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分别是: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宁夏紫荆花纸业有限公司、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西洗煤厂、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被取消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称号的3个单位分别是:中冶美利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油分公司、宁夏大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