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销售电价今起每度涨3分
2011-12-2 东莞日报
 
昨日,发改委宣布今起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并推出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其中,销售电价每度平均上调3分钱,居民用电价格暂不上调。
  【怎么调】 销售电价每度平均涨3分
 
  据发改委发布的消息称,从2011年12月1日起,将对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约2.6分钱,将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到0.8分钱,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实行脱硝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8分钱,以弥补其成本增支。
 
  发改委表示,上述措施影响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即按居民每月用电量分成三档,第一档是基本用电,按照覆盖80%居民的用电量来确定,价格保持不变。第二档是正常用电,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来确定,价格上涨5分钱。第三档是高质量用电,要提高3毛钱。和原征求意见稿不同,此次还增加的一个免费档,对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各个地方根据情况设置10~15度免费电量。
 
  【为何调】“组合拳”缓解电力亏损
 
  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三位一体同步推进的“组合拳”,是基于国民经济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的慎重决策。“网上说电厂厂长到发改委来,不是因为这个。调整电价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已经研究了半年之久,已经对10个省市煤矿进行成本调查,结论是煤炭成本有较大下降,而价格有大幅上涨,利润逐年上升,因此需要调整。”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煤价的目的有三,一是促进经济协调稳定发展,对煤炭行业临时干预,不是要让煤炭企业亏本,而是要让他们有较好的发展势头,保持较高盈利能力。二是使得电力行业全行业亏损大范围缓解,在正常经营下保本微利,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三是保证大多数居民家庭电费支持基本稳定,低收入家庭生活改善,高收入用电支出增加,减少居民用电的交叉补贴,提高高收入家庭节电意识。同时增加高耗能行业的用电成本,抑制盲目发展,通过可再生能源附加、脱硝加价的政策,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促进减排任务的完成。
 
  ■专家建议
 
  企业可尝试
 
  合同能源服务节电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已经成立了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尝试“合同能源服务模式”:南网能源出资金、技术,客户不掏一分钱,合同期内产生的节能效益由双方共享。据介绍,当前的合同能源服务模式在节约用电的测算技术性问题上不会存在任何问题,企业可以考虑尝试这种节能模式。
 
  不过,在效益的结算上,被改造企业或许会有自己的打算,节能公司也有自己的考虑。因此,在合作中,如何平衡效益的利益分配,仍然考量着合作双方。
 
  ■企业影响
 
  短期有望弥补发电企业亏损
 
  一边是坚挺的煤价,一边是越发电越亏损的电厂,中间伴随着各地此起彼伏的缺电叫苦声,今年的煤电矛盾呈现比往年更为尖锐的态势。
 
  此次发改委上调上网电价对电企而言,是否意味着亏损扭转?昨日,我市一家以天然气为动力的发电企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此次上调电价,在电源这块,主要针对煤电企业。不过,总体而言,上调电价无论多少,对发电企业而言,肯定是一件好事。而此次上调,至少释放了一种电价上调的积极信号。长远看,国家会加大对电力市场价格体系的改革。
 
  华南理工大学电力经济与电力市场研究所常务副所长陈皓勇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市场电价过低已是业内公开的话题,此次上调上网电价,短期内有望弥补发电企业的发电亏损。但这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临时性措施,长期而言,要扭转煤电发电企业亏损怪圈,仍然需要相关部门理顺电力能源价格供应体制,从而促进电力市场化。
 
  用电企业:
 
  高耗能企业利润可能受损
 
  东莞是世界重要的制造业名城,各镇街分布有数万家企业,每个月的电费是这些企业成本构成中重要的一部分。此次每度电上调3分钱,对企业经营而言,意味着什么?
 
  “我们还可以接受。”创华实业有限公司是我市一家生产童车的中型制造企业。昨日,该公司行政经理周其向记者算了一笔账:公司每个月生产和生活平均下来需要几万度电,每月的电费平均4万元左右。如果每度电上调3分,计算下来,也仅仅增加几百元,一年也才一万元左右。因此,这对正常盈利的玩具类企业而言,影响相对较小。
 
  然而,对高耗能的造纸企业而言,增加3分钱则可能降低其利润率。我市某知名造纸公司总经理李先生表示,以其公司每个月3500吨造纸产量而言,每个月的电费需要40万元,占总成本的4%,而当前造纸行业在多重压力下,利润率只有3%~5%。如果按照每吨造纸需要1000度电而言,每度电涨3分钱,全年也将增加数十万元。这无疑会降低企业的整体利润率。
 
  今年三调电价
 
  此次销售电价调幅最大
 
  第一调:2011年4月10日起,发改委上调部分亏损严重的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全国有11个省份的上网电价上调在0.01元/千瓦时以上。不调居民电价。
 
  第二调:2011年6月1日起,15个省市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上调0.0167元,居民用电价不变。
 
  第三调:从2011年12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0.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