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卫生监督所对消毒产品市场开展突击检查
2011-9-13 人民网-山东频道
 
  为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监督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违法违规产品的行为,日照市卫生监督所近日对部分经销妇女卫生用品和其他消毒产品的超市、药店及生产企业进行了突击监督检查。
 
  本次突击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抗(抑)菌洗剂、卫生纸、卫生巾、卫生护垫、纸尿裤、湿巾、餐巾纸、面巾纸、手帕纸、消毒剂等消毒产品,同时对各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市管民营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大型超市5家,供货商16家,生产企业6家,医疗机构3家,抽样38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3份。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经营单位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把进货验收质量关。消毒剂、卫生巾、卫生护垫、纸尿裤、湿巾、餐巾纸、面巾纸等产品的标签标识大多符合有关要求。但也发现部分抗(抑)菌制剂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合格,违反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部分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但标识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另外,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卫生纸厕用标识不醒目,不易于消费者识别,个别卫生湿巾、湿巾等产品宣传抗菌、除菌等作用。
 
  对于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经营单位进货时须要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要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消毒产品时,要到正规的销售单位,选购标注卫生许可证的产品(消毒剂、消毒器械还要标注卫生许可批件号),正确识别产品说明书。卫生用品仅仅是正常的生理卫生日常所需品,不能夸大产品的作用,如卫生巾(纸)等产品禁止宣传消毒、灭菌、杀菌、除菌、药物、保健、除湿、润燥、止痒、抗炎、消炎、杀精子、避孕等作用;卫生湿巾、湿巾等产品禁止宣传消毒、灭菌、除菌、药物、高效、无毒、预防性病、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抗炎、消炎等作用;消毒剂、抗(抑)菌剂产品禁止宣传广谱、速效、无毒、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等作用;抗(抑)菌产品禁止标注用于破损皮肤、粘膜、伤口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