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楠:造纸工业是低技术工业吗?
2011-8-11 中华纸业
 
  笔者在请教造纸业内众多专家、学者的基础上,尝试以产业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简明原理来解读《中国工业化报告》【2009】,并重点研读了该报告“低技术工业”一栏中的造纸工业这一章节。首先,对这种脱离实际又不科学的分类指出了问题所在,它甚至是一种误导;其次,对我国造纸工业现代化水平的测评、分析和建议也提出了不同意见。
 

 
【胡楠 ,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理事长】
 
  有幸细读了《中国工业化报告》【2009】——15个重点工业行业现代化水平的评价与研究(陈佳贵等(2009),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简称《报告》,下同。),其目录为:总论:第一章至第三章,主要论述工业行业分类及其现代化水平评价方法,中国工业现代化的水平与存在的问题;能源工业:第四章至第六章,为煤炭工业、石油工业和电力工业;高技术工业:第七章至第九章,为医药制造业、通信设备制造业和计算机制造业;中高技术工业:第十章至第十二章,为汽车工业、化学工业和机床工具工业;中低技术工业:第十三章至第十五章,为钢铁工业、水泥工业和船舶工业;低技术工业:第十六章至第十八章,为食品工业、纺织工业和造纸工业。
 
  以上制造业12个行业是如何被分为高、中高、中低、低技术工业的?笔者虽然学机床工具专业出身,但工作在轻工企业和管理部门,当然对轻工业更为关切。《报告》指出:“低技术产业被定义为食品、饮料和烟草,纺织品、皮革制品和鞋袜,木材、纸浆、造纸、印刷和出版,其他制造业和回收利用的总和。”我们轻纺工业“被定义”了!其根据是什么呢?《报告》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根据联合国制定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选择22个制造业行业,依据13个比较典型的成员国1979~1981年间有关数据,通过加权方法计算了这些行业的研发经费强度。在1994年OECD专家将研发经费强度的数据和计算方法做了进一步调整,认为这种产业分类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动态演进的。就这样,《报告》得出了表1。
 
表1  该报告评价分析现代化水平的重点工业行业
 

 
  该表的资料来源为作者整理,既没有1994年OECD关于各行业的数据,更没有我国近年关于各行业研发经费强度的数据,就这样“被整理”、“被定义”出来了!?因此,这种研究脱离了实际,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是不严谨、不科学的。
 
  即使你有上述数据,按研发(R&D)经费强度(一般为研发投入/营业额)这种单一指标来对产业进行定义也是很片面的。爱尔兰学者伯纳德特·安德鲁索和戴维·雅各布森(2009)所著《产业经济学与组织》一书中,引用了很朴实的一段话:这一定义方法有诸多问题,其中之一是,在制衣、纺织和家具制造这样的传统产业中,尽管也存在先进技术,但却被排除在“高技术”范围之外,这些产业的一些重要创新并不是R&D的结果(郝什-克雷森等人,Hirsch-Kreinsen et al,2003)。该书还指出:
 
  早期对新古典生产函数研究方法的批判集中在它不能充分完善地解释影响技术变革的各要素之间的依存和互补关系。弗里曼、纳尔逊和伦德瓦尔的工作是通过明确将一个国家的创新和总体技术水平假定为与其制度和文化因素整体相关,从而避免了这一问题的发生。这些学者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观点,而不是将其注意力全部放在R&D费用、专利等狭隘的可量化变量上。国家创新体系(National System of Innovation,简称NSI)是经济体中的一套制度安排,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决定了一个国家企业的创新表现。
 
  笔者参与的一项研究(江小涓等,2004)《全球化中的科技资源重组与中国产业技术竞争力提升》一书中,从另一侧面指出了“产品创新的加速化陷阱”:
 
  产品创新的加速化陷阱曾被布朗博士(1999)在《创新之战》一书中详细描述,它指随着研究与发展(R&D)经费投入的剧增,开始公司收入也会增加,但是维持这种加速越来越困难,它需要越来越多的R&D资源,同时市场吸收连续不断创新产品的能力逐渐减少,加速的产品创新过程最终会停滞下来,从而导致销售的急剧下降,销售的下降又会带来R&D的投入不足,形成R&D和销售额下降的恶性循环。R&D的加速增长对企业的危害和形成机制是:
 
(1)R&D的加速通过产品周期缩短、使新产品更快过时等方面削弱了收入增长的潜力。
 
(2)由于产品生命周期有实际下限,不因技术更新而无限缩短,而且顾客接受创新的能力并不是无限的,因此无限制的R&D投入增加了企业成本,对刺激已经饱和的市场作用有限。
 
(3)带来了更多的创新失败和更窄的产品范围。
 
(4)使跨国公司之间合作成本剧增。
 
(5)创新效率降低。
 
  产品更新的加速化陷阱是出现在大型厂商之间为了占领技术的优势和领先地位而采取的竞争战略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在这场类似军备竞赛的企业R&D资源投入升级的活动中,受短期收入增长和市场份额增长的利益诱使,参加企业都有采取进攻型战略的动机,最终导致了对参加企业都有利的合作战略没有出现,从而造成集体的福利和收益的减少(类似囚徒困境)。
 
  综上所述,可见这种分类已无任何意义,而且还将产生误导。借用原中国工程院院长宋健针对当时国际盛行的关于21世纪是信息社会预言的一段话:“物质生产、食品和日用品的供应将永远是人类包括发展中国家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们必须提高警惕,不被这些清谈的作家所蒙蔽和误导。”从这段话可以看出:消费品生产(即“轻工业”)是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即使相对于最时髦、最重要的高技术产业乃至知识经济也决无地位高低之分,都是社会、经济在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并不是人们刻意追求的结果,更不是少数人随意所能划分的。
 
  其次,笔者对《报告》中关于我国造纸工业现代化水平的测评、分析和建议,仅就个别问题与其作者商榷。
 
  既然其评价指标体系(姑且不论合理性)建立在行业相关数据之上,因而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就十分重要。笔者作为造纸业外人士,还看到两处值得质疑的地方:
 
  其一是关于研发经费和人员数量的数据,其来源应该是“中国造纸工业协会:《中国造纸行业分析报告(2001~2007年各年度第四季度)》(见原书353页下方注①)”,然而当询问该协会负责人时,其回答是“没有这方面的统计,即使要统计,其数据也没有真实性可言。”按该书作者的行业分类准则,这是一个最重要的技术先进性测评数据,然而其出处不明,真实性和可靠性就大打折扣。
 
  其二是《报告》中有这么一段话:“发达国家碱回收率在90%以上,而我国木浆碱回收率为50%,非木浆碱回收率仅为30%,这项指标大约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的50.0%。”以上指标有点离奇,我国制浆业在5年前就达到了:木浆碱回收率在95%以上,非木浆碱回收率在75%以上,目前达到的指标更高。这已经不是什么数据的可靠性问题,而是犯了一个最低级的错误!
 
  除了数据以外,还有一些说法值得斟酌,如下略举几例:
 
  《报告》在“5.环保水平测评”一节中一开始就写道:“造纸工业是典型的环境污染行业,会造成固体废弃物污染、污水污染和大气污染,但主要表现为水体污染。”这种说法很有代表性,包括一些不懂得现代造纸工业的知名学者,当然还有一大批学术上的“无知无畏者”,都是可以理解的。的确,在上世纪“我国纸业的形象从总体上来说是‘小、土、脏’,它在某种程度上较集中地反映了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某些特征和变化。‘极左风’一刮农民就砍树,‘大跃进’一哄就像‘大炼钢铁’一样搞造纸;改革开放后,在乡、镇、村这些众多的利益主体一心想脱贫致富的驱使下,小纸厂等就遍地开花了。我国纸业就在这些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被严重扭曲了。”(胡楠,1999)所以,人们很容易把过去造纸工业的形象和现实中少部分的“残留旧象”当成了造纸工业的本来面貌,把过程当作结果,从而产生了知识上的误断。笔者建议把《报告》这一论断改为:
 
  现代造纸工业实现了清洁生产,是具有循环经济特征的行业,并朝典型的低碳产业发展。我国造纸工业中的大中型企业基本实现了清洁生产,一部分小企业是主要污染源,正在重组和改造中。从总体来说,我国造纸工业离现代造纸工业的环保水平还有较大差距。
 
  《报告》关于“提高我国造纸工业现代化水平的建议”(简称“建议”,下同)一节提到:“第三,创造新的比较优势,提高出口数量和质量。”要知道,造纸工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也是技术较密集的资源密集型农产品加工业。一般不宜提比较优势(即要素禀赋优势);至于出口,由于我国造纸原料匮乏,属于不鼓励出口的产业。所以上述说法不妥。
 
  “建议”中还说,“…要贯彻落实扶优扶强的原则,积极淘汰产能落后的小型造纸企业…”。所谓扶优扶强是十多年前原经贸委关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原则,在当时对大量国有企业的重组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就应该强调自由、宽松、公平、有序的竞争,政府再去扶优扶强,就会造成寻租和腐败。
 
  “建议”紧接着说,“严格执行造纸产业政策,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应改为“严格执法,保护环境。”对于《造纸产业发展政策》,笔者(2009)认为,《政策》第九章行业准入,从规划、规模、市场占有率到COD排量、取水量和综合能耗等方面均做了明确的规定。其实,第八章环境保护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颁布不久的反垄断法则完全可以取代这个市场准入制度。依法行政到法治国家是现代化的基本标志,为什么非要行政审批?谁都知道核准制是变相的审批制,但在第四十八条里“不得再申请核准或备案制浆造纸项目”的语境里,备案和核准一样,都是变相的审批制。至于规模、取水量和综合能耗等规定,如果一个企业的排放符合环保要求,企业又能盈利,特别是水价、电价等放开之后,加上排污权的市场化,使企业的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其实是广义的环境成本内部化,企业产权所有者会从弄虚作假到自我约束,企业在追逐利润的市场竞争过程中,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政策》第十章投资融资,其核心是第五十三条的“加大投资监管…”,是市场准入的配套管制措施。
 
  用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市场准入制度:“有人收集了与企业正式开业相关的85个国家的制度,发现大多数国家,市场准入制度无论从时间还是所需要的手续的数目来看都非常繁琐。此外,市场准入制度并没有伴随着很高的产品质量,而是更多的腐败和非官方经济。最后最重要的一点是,困难的市场准入制度是不民主和无限政府的结果。”说明“管制需求”是寻租活动产生的根源。只要寻租的边际成本小于寻租的边际收益,寻租活动就会增加,加大了交易费用。解决的办法就是在民主法治的环境下放松管制。
 
  总之,《报告》强调扶优扶强和产业政策(扶优扶强也是一种产业政策),是《报告》的基本思路,通过产业的高低技术分类这个“大手笔”为制定差别性的产业政策提供了依据,因为只有“制造差别、产生等级”才有差别性的产业政策。
 
  我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制定和推行产业政策的大国,并且基本上都是差别性的产业政策,成了一种“路径依赖”。强调产业政策的人最喜欢举日本的例子,这是由于没有作产业深入研究的结果。美国哈佛商学院迈克尔、波特和两个日本学者(2002)根据十年的研究成果,写出《日本还有竞争力吗?》一书,他们对于产业的全面研究发现,在日本大多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中,政府的参与非常少,包括轿车、录像机、机器人、照相机和视频游戏。在这些部门,竞争几乎没有政府介入,很少有补贴、卡特尔和合作研究。相反,对于化工、航空器、软件和金融服务业,则广泛实施了产业政策,有日本政府广泛的参与与介入,频繁的合作活动,以及持续提供的保护,因而导致竞争力削弱,并正在为此付出代价。
 
  产业政策的推行主要是通过差别政策对不同企业的支持或限制来实现政府干预经济的目的,是一种非帕雷托改进。国家某部门出台的五类产业政策:倾斜性、鼓励性、竞争性、限制性、保护性产业政策。除了第三类竞争性产业政策是创造公平、公正和透明的政策环境实现优胜劣汰以外(本应适应于全部竞争性产业,但前提是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骨干产业除外,这还有什么公平和公正?),其余四类无非是限制、淘汰和保护、支持。显然一部分企业将受到政府干预的限制,一部分企业将得到政府的特别优惠。不同利益集团为了获得这种特殊利益,总是争相竞争,积极寻求政府支持。产业政策从制定到执行,都体现了不同利益集团相互博弈、公共选择的特征。政府在推行产业政策的过程中,成为博弈的一方,有其独特的利益。这种差别政策甚至成了“寻租”的机会和腐败的根源。有人形象地描述某些优惠政策中的专项资金是“拿钱买腐败”,可以说不无道理。
 
  笔者并非反对一切产业政策,而是主张:对不同产业可以有差别性的产业政策,但对同一产业而言,不能对企业采取差别性的政策,对企业应该一视同仁,主要是通过税收、法律手段进行调控和引导。例如,大幅度降低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增值税税率,消除或缩小销项税税率和进项税的税率差,并统一进项抵扣率。这将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民增收有利。现在考虑推行产业政策应从过去的“扶优扶强”转向“扶贫扶弱”,政府不能嫌贫爱富,应首先面向广大弱势群体,并通过市场取向的改革和实现机会平等来实现社会公平。
 
  总之,对我国制造业这样一个市场化、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竞争性产业,平等、有序、自由而充分的市场竞争能导致各种资源的最佳配置。市场化就是建立一个法治的、规范的市场经济的过程,对这个过程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政府。对于一个产业来说,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彻底转变职能,解决管理“错位”问题。当前最伟大的改革是放松对经济的干预和管制,对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大量行政审批权,对通过差别政策使企业竞相奔向政府的“凝聚力”,决不能被“路径依赖”锁定。其实政府不是没事干,而是政府要管的事很多、很难,最最重要的是管好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用吴敬琏先生的话说就是要建立一个好的市场经济;其次,是管好生态环境和提供公共产品;第三,对某些需要保护和支持的产业(如前所述的农产品加工业),制定一视同仁的产业政策。
 
  笔者还希望《报告》突破一个模式的写法,“共性”当然是主要的,但“个性”也很重要,即对于不同行业的技术经济特征及其发展趋势也应深入调研,并纳入到国家创新体系这个大的制度环境中深入分析,这对企业家把握产业发展规律、制订企业发展战略是很有价值的。
 
  最后,笔者想通过提问的方式回到本文的标题上来:低技术的造纸工业与比它高一个技术档次的钢铁工业相比,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三十多年来的钢铁产量大幅度下降,中国却成了超级产钢大国;而对于造纸,美国的纸和纸板产量始终维持在8000万吨以上。芬兰和瑞典这种高福利国家,以造纸工业为主体的森林产业成为主导经济的产业,芬兰森林产业出口份额占其总出口的24%,居世界各国之首,瑞典森林产业出口的相应份额为13%(Magnus Diesen,2007)。真奇怪,为何发达国家“偏爱”低技术产业?——其根本原因这是个“伪问题”,就像本文的标题一样,而这个标题则来源于《报告》中的“伪命题” ——“造纸工业被定义为低技术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