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查严管好“下药”——陕西环保执法检查半年记事
2011-7-12 陕西日报
2011年上半年,陕西省环保厅围绕威胁群众健康、涉重金属行业、关系污染减排三个重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法检查活动,有力地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维护了群众的身体健康。
16家污水处理厂存在擅自停运等问题
不久前,省环保厅派员组成检查组,对全省21家市级污水处理厂进行了逐一检查,共采集水样70个,检查发现有16家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严重,占检查总数的76%。
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少数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小,不能对全部来水进行处理。西安市北石桥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生活污水15万吨,目前,实际日来水多在15万吨以上。汉中市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10万吨,正常情况下日进水9万吨左右,雨季进水量超过12万吨以上,超出接纳能力部分,只能通过超越管线直接排放。
一些污水处理厂污染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甚至有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的现象。宝鸡陈仓污水处理厂,未经环保部门批准,自2011年1月18日擅自停运,污水直排渭河。此外,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咸阳东郊污水处理厂、铜川市污水处理厂、榆林市污水处理厂等8家企业污水处理系统中,都不同程度存在着设施、仪器仪表故障,不能正常运行。
部分超标排污,个别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的行为依然存在。经对21家污水处理厂取样监测,有12家污水处理厂存在超标排污现象。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在厂区东南墙角外大坑倾倒的废渣及污泥堆放点下方,有约130平方米的渗坑,渗坑向西有人为的引流渠,将污水引流至另外两个挖沙坑。
部分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不规范,运营不正常,管理不到位。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等7家污水处理厂存在氨氮、PH测定仪等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不完善的问题。咸阳市西郊污水处理厂、汉中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榆林市污水处理厂等3家污水处理厂存在部分设施运行情况未接入中控系统,中控无历史曲线及数据。商洛市污水处理厂弄虚作假,测量出水水质的在线监控装置取样器放置在清水瓶中,没有对实际排放污水进行取样检测。
部分污水处理厂还存在违反环评和“三同时”要求的违法违规问题。西安市第三、四、五污水处理厂,安康市江南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4家企业未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其中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从2006年12月开始试运行,至今不验收。西安市第三、四污水处理厂、宝鸡陈仓区污水处理厂、咸阳市西郊污水处理厂、杨凌污水处理厂等5家企业还存在不进行环评变更,擅自建设未经环评的建设项目的问题。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环保厅召开通报会通报各市,并决定对商洛污水处理厂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省级挂牌督办;对西安第四污水处理厂等4家违法单位,由省环保厅立案处罚。其它违法单位,由省厅提出处理要求,交各市处理。
渭河流域造纸行业超排偷排问题突出
为确保“十二五”渭河水污染物防治目标的实现,省环保厅配合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省人大“三秦环保世纪行”组委会,相继对渭河流域的重点涉水排放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了宝鸡市4家造纸企业,检查发现造纸行业污染渭河的问题十分突出。
渭河流域宝鸡段有4家重点造纸企业,分别是陕西法门寺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圣龙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圣龙箱板纸有限公司和宝鸡市宝凤纺织材料有限公司。检查中,4家企业均存在严重的超标排污或偷排、暗排问题。
陕西法门寺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宝鸡地区唯一一家化学制浆造纸企业,设计年产卫生、印刷和箱板纸10.6万吨,每天向小韦河(渭河一级支流)排放1.5万吨污水。今年4月10日,执法人员经对外排废水分5次取样监测,全部超标。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污染物最高超标7.7倍和18.9倍。
陕西圣龙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半化学浆制浆造纸企业,年产纱管纸、瓦楞原纸8.4万吨,每天向渭河排放污水3万吨,环保部在2010年将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列入2010年全国第一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小,不能对产生污水进行全部处理的问题。
圣龙箱板纸有限公司为废纸造纸企业,设计年产箱板纸、瓦楞纸4.5万吨,每天向渭河排放污水4000吨。今年4月,省环保厅对该企业外排废水进行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指标超标。
宝鸡市宝凤纺织材料有限公司以外购竹浆粕生产竹纤维板和高档面巾纸,每天向渭河排放污水2600吨。环保厅在2010年检查发现,该企业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在生产原料中加入了棉短绒,通过蒸球加碱蒸煮,致使黑液产生量增加,产污浓度升高。根据发现问题,宝鸡市环保局责令企业恢复原有生产工艺,不得在原料中添加棉短绒。今年3月,省环保厅再次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依然使用棉短绒作为生产原料,存在超标排污以及蒸煮黑液去向不明等问题。
省环保厅向省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了检查发现的问题,并通报宝鸡市委、市政府,宝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检查发现的问题,市委书记、市长和主管副市长先后做出批示,责成环保部门会同有关区县调查处理,制定措施,全力落实,确保造纸企业污染渭河问题得到解决。
9起遗留挂牌督办案件得以摘牌
为促进环境违法问题整改任务高效落实和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今年4月,省环保厅组织对2008-2010年以来2起环保部挂牌督办案件、20起未摘牌的省级挂牌督办案件及40起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进行了后督察。采取夜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共检查涉及企业76家,发现46家不同程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挂牌督办企业整改进度缓慢,未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企业超标排污;建设项目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等4类。
通过以上环保执法行动,省环保厅对经核查已完成整改任务的凤县华胜工贸有限公司、宝鸡冯家山水源地9起遗留挂牌督办案件予以摘牌,选定了陕西法门寺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超标排污问题、陕西凌云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搬迁问题、商洛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超标排污问题等10起违法情节严重的案件进行了省级挂牌督办,并对陕西陕焦化公司、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咸阳市彬县火石嘴煤矿等12起案件进行了立案处罚,对后督察发现的违法问题中的42起案件提出明确处理要求,交由各市环保局进一步督办落实。
为稳步开展“十二五”氨氮减排,省环保厅组织对宝鸡、咸阳、渭南三市的8家氮肥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对建设时间早,生产工艺落后,吨产品能耗高、排水量高,不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且治理无望的氮肥企业提出关闭建议,由各市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