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安:让假冒伪劣无处遁形
2011-6-14 河南法制报
 
“亮剑”行动 让假冒伪劣无处遁形
 
  2010年11月,新郑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得到消息,有人正在大批量生产假冒福建恒安集团“安尔乐”商标的产品。新郑市公安局立即与工商部门联合查处,并上报到省公安厅。随后,省公安厅与省工商局联合,成立了专案组,相继在郑州、驻马店、安阳等地捣毁假冒“安尔乐”产品生产线5条,端掉储存窝点7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查获假冒商品1万余件、假冒商标标志16万余件、生产原料50余吨,涉案价值440余万元。这是我省公安机关在“亮剑”行动中打的一场漂亮仗。
 
  自2010年12月份以来,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向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截至今年4月30日,我省共破获案件882起,其中破获百万元以上案件158起,500万元以上案件60起,涉案总价值5.6亿多元;捣毁窝点994个,打掉犯罪团伙307个;逮捕犯罪嫌疑人517名,抓获网上逃犯267名。根据公安部最新的通报,我省总分动态排名全国领先,破获的案件是去年同期的11倍,涉案价值是去年同期的38.4倍。
 
  在“亮剑”行动中,省公安厅还专门出台了《公安经侦部门知识产权保护警企协作联系制度》,将省内外41家知名企业作为该制度的重点联系企业。该制度在短时间内就收到了良好效果,获得了企业的一致认同,还得到了公安部的认可,目前已经有四川、湖南、安徽、重庆等省市的经侦部门前来学习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