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将进一步完善落后产能界定标准
2010-11-30 一财网
 
  工信部副部长苗圩11月29日表示,将进一步完善落后产能的界定标准,强化能耗、环保、质量等指标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资源型产品的价税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长效机制。
工 信部副部长苗圩11月29日表示,将进一步完善落后产能的界定标准,强化能耗、环保、质量等指标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资源型产品的价税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长效机制。
 
  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新闻稿,苗圩进一步指出,当前我国工业粗放型的发展方式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转变;单位工业产品能耗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其中,吨钢的综合能耗大约高出15%,水泥综合能耗高出20%-25%。
 
  苗圩还指出,“十一五”期间,共淘汰低能效炼铁能力将达到1.1亿吨,炼钢能力6863万吨,焦炭1亿吨,水泥产能3.3亿吨,造纸998万吨;但是现在仍有大量的落后产能存在,炼铁、炼钢、电解铝、焦炭、水泥、化纤等18个工业行业中落后产能占总产能比例达到15%-25%。
 
  工信部统计显示,今年规模以上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将比2005年累计下降超过25%,“十一五”期间节约能源累计超过6.5亿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