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严查连锁超市违规乱收费 防止个别企业抬高物价
2008-2-26 CCTV.com
CCTV.com消息(新闻联播2月25日播出):近年来,越来越多国际知名大型连锁零售企业涌入中国,以其购物环境良好、品种齐全等特点在一些大中城市的零售市场占据相当大的份额。然而,也有消费者举报个别企业在发展壮大后,采用不正当手段违规向供应商加收费用,抬高物价。
这是某商贸公司和天津一家大型国际知名连锁零售企业签定的合同文本,其中有如下收费条目:无条件折扣费、有条件折扣费、咨询服务费、共同商品服务费、年节费、免费样品等。对此,该企业主管告诉我们:
供货商:收取各种费用,这些在合同上都写明了,这样做的最终结果就是将产品加价到老百姓头上
商务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去年11月15日施行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其中包括:“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零售商向供应商约定的支付期限最长不超过收货后60天。”
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处长 桑林:根据《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零售商利用自己在市场上的优势地位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行为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针对这种情况,工商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保护中小供应商的利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